资料图:上海洋山深水港。中新社记者 田雨昊 摄
美抨击中国成“家常便饭”对商业不利
中新社记者:如今美国对中美关系的看法如何?中美关系又会怎样影响中美两国的营商和投资环境呢?
郑艺:很遗憾的是,美国国内有种共识,就是中国应当被当作战略竞争者,因此所有的政策都围绕着这一点来制定。在过去,抨击中国通常是在政治竞选的时候,但现在抨击中国已经成为“家常便饭”了,这对双边商业关系不利。
我们一直认为,商业互动交流对两国都有好处。中国投资者在美国,对美国也是好事。这对美国经济确实有帮助,它创造了就业机会,也带来了税收,而且会帮助消费者。但现在的政治环境焦点更多放在保护自己的市场上。美国正在实施保护性很强的政策,所以需要一段时间,事情才会明朗起来。中国公司必须弄清楚下一步该做什么,但我们倾向于继续与中国公司合作,发展中国市场,并且乐于看到中国公司在美国做得很好。
中新社记者:中美两国之间的商贸联系可否作为“护栏”之一?商界可以以某种方式来改善关系吗?
郑艺:商业关系一直是中美两国关系的基石,两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增长巨大,在加强双边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是美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仅次于加拿大和墨西哥。美国是中国的第三大外贸伙伴,仅次于东盟和欧盟。尽管受到疫情影响,但2022年前7月中美之间的贸易总额实际上增长了近12%。
两国在经济上是非常一体化的,无论是在贸易还是在投资领域。保持这些强大的商业关系符合两国的最佳利益。我当然希望这种商业关系成为两国关系向前发展的“护栏”。
中国会继续扮演世界工厂和世界市场
中新社记者:纪录片《美国工厂》在中美两国引发热议,而曹德旺关于中美两国生产成本的比较,经中国媒体报道后也成为热议话题。中国在未来是否仍然是世界工厂?中国和美国在产业链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是否已经改变?
胡润:看看过去20多年来中国创造的财富,最初房地产行业风头无两。大约10年前,制造业超过了房地产。如今,房地产在财富榜单上下降,而制造业继续保持强劲。不过,这两年有一个趋势,医疗保健行业增长显著。
郑艺:从外国投资者的角度来看,中国一开始是一个低成本的制造基地,依靠廉价劳动力成为世界工厂。从中美贸易战开始,美方对中国产品征收更高关税,因此,制造商不得不把一些业务转移到像越南这样的其他国家。自疫情发生之后,制造商开始考虑如何调整全球供应链战略。
从中国的角度来看,中国不想只作为一个低成本的制造基地,要向价值链上游发展,真正从劳动密集型、低成本、重污染、高耗能的产业转向更高端的制造,向高附加值的制造业转移,这符合中国的利益。
我认为中国将继续成为许多产品的主要制造基地,但可能会远离低成本的制造业。中国拥有世界级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系统,制造能力非常有竞争力。因此,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未来很多年里会继续扮演世界工厂。
视频:【东西问·中外对话】上海美国商会会长郑艺:中国未来会继续扮演世界工厂和重要战略市场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记者:随着中国优化调整防疫政策,消费活力也不断提升。今后,中国除了将继续扮演世界工厂,其是否也将长期作为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外国企业十分重要的战略市场?
郑艺:美国商会的成员已在华经营多年,他们在中国进行的是长期投资。这些企业在中国经营,为中国的发展做出贡献。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外国公司来华建生产基地,主要是为了对中国以外的市场出口;但如今事情发生了变化,我们的大多数企业会员在中国为这个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正如胡润先生刚刚指出的,因为中国市场潜力很大,所以他们在这里有很好的销售表现。我认为从这个角度来看,外国投资对中国市场仍充满浓厚兴趣,且将继续保持这种兴趣。
中新社记者:2013年,胡润曾说全中国资产超过10亿美元的亿万富豪总数已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但中国亿万富豪从事慈善的比例有待提高。近十年过去,中国企业家从事慈善在哪些方面取得了进步?美国企业从事慈善有哪些成功经验可供借鉴?
胡润:慈善是我们一直在密切关注的事情,现在财富的创造速度太快,无法更快地捐赠出去,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我们做了一份100多年来全球范围内捐赠最多的慈善家报告,有几个中国人在上面。比如曹德旺,他捐赠了超过10亿美元,还有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比如已经去世的香港著名慈善家邵逸夫。美国与中国相比有税收上的优势,但问题的核心是如何以非营利的方式有效地分布这些资本。
郑艺:我坚信中国会有更多的曹德旺和更多的比尔·盖茨,美国有一个更成熟的系统来支持慈善活动,正如胡润所说,中国需要一个更有利的税收制度来支持商业人士进行更多的慈善捐赠。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快盈官网地图 |